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嘟嘟......“强制报告”主题公交上线,快来打卡“沉浸”学法新模式
“您了解‘强制报告’制度吗?”
“遇到什么情况,
我们需要履行‘强制报告’制度?”
六一节前夕,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交通旅游集团创新推出全省首辆未成年人“强制报告”普法主题公交,检察官跟随主题公交,为出行市民与沿途候车群众送上“法治礼包”。
“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要,通过这辆公交,我第一次了解到‘强制报告’,希望这样的普法宣传再多一点。”乘客陈女士称。
了解“强制报告”
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,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、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,应当立即向公安、民政、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。
哪些人有强制报告义务?
1.国家机关、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;
2.居(村)民委员会;
3.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校外培训机构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;
4.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;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急救中心、诊所等医疗机构;儿童福利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;
5.旅店、宾馆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主体。
编辑:江雪
图片:徐伟杰
供稿:办公室、第八检察部
审核:林金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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